延华智能(0021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延华智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 披露的信息。 1 延华智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