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延华智能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 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外部信息使用人指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其他人员以外的单位及个人;并且上述人员所获取的信息是内 幕信息,即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 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 物或网站正式公开发布。 第三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 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 第四条 公司其他部门需报送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时,应将报送 的资料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