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延华智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 强信息披露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 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延华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