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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好 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 外,其职务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 日起辞任生效。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