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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上好(0012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