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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3004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Great PowerGreat Power(SZ:300438)2025-10-29 12:4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集人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