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 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