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 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