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共同执行,公 司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 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