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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0024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TDiiTDii(SZ:002491)2025-10-29 12:4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鼎互联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应 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