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000973) - 佛塑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和义务,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依法保障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地位和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和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 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实施) 事会日常事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第六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