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 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辞任将导致审计委员会低于规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有 关规定,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 1 -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为日常办事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审计 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 财务及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 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