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先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及商业汇票、保函等。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是指公司对他人担保总额与子 公司对他人担保额之和。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三条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 准,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相互提供担保或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第六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