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