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 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委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