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