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301668) -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