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 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同意后,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 幕交易,保护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