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一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 保的,视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