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