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30015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人选应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 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 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 义务,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