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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游科技(3004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 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 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