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科技(0007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 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 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 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 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 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