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宇股份(300702) -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 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职工董事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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