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指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等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或独立 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或本细则等有关规 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继续履行职责。 但委员涉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