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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责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他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