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及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股东;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正在发生、将要发 生、可能发生的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及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环节等 可能获取公司重大事件或信息的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