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 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