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 息报送及使用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 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 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指"未公开重大信息"是指未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对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