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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3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