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 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 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战略委员会 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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