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 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及时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