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本制度不适用独立董事。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 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 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 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