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 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的发布、 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各级分公司、公 司各职能部门,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 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 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出的报送要求, 应当予以拒绝。 第十条 公司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需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 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应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