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 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对监管机构、新闻媒体、 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