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由董 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选及任期 第二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 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 除其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副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