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 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以 有偿或无偿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