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920634)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核查验证,保证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