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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6003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11届1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分公司、 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 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62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