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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6003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9 13:48

第一章总则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具体管理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室实施 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漏、报道、宣传有关涉及公 司内幕信息的内容。 1 第二章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 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 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议案; 2、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 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