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6051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 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