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6051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认定标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领导 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务,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法务部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 办事机构。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各项目组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的 相关负责人为各部门、单位、项目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