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马志鹏、钱林凯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3-1-1 | |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