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科技(002444)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 成,实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1 页 共 4 页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占 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