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30日修订)
OPPEINOPPEIN(SH:603833)2025-10-30 07:51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以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公司股票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 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协助其开展前述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 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