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安基因(0020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 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 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