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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BAOMING TECHBAOMING TECH(SZ:002992)2025-10-30 07:5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设,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 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