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金额、 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 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审慎使用募集 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向。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