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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00299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BAOMING TECHBAOMING TECH(SZ:002992)2025-10-30 07:5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建 立防范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 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 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纳 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