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明科技(0029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BAOMING TECHBAOMING TECH(SZ:002992)2025-10-30 07:5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保障公司有序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 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办理离任 手续。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和程序 第四条 本制度所规定董事离职包含情形: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 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 ...